来源:浙江大学环资学院网站
环境与资源学院200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规则
(第3号通知)
根据浙大发研【2006】32号文件精神,环境与资源学院2006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规则公布如下:
1、根据学校有关精神,环境与资源学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具体根据各学科上线生源情况比例控制在1:1.2~1:1.4左右)
2、复试没有笔试,只有面试(报考环境科学专业的考生须进行写作能力测试,测试不计入复试成绩,仅为导师选择学生时作参考,不指定题目)。初试成绩占70%,复试成绩占30%,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录取时按初试成绩加复试成绩的综合分数排名,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并按总成绩高低进行计划内、计划外排名。
3、关于英语听力和口语:环境与资源学院不单独进行英语听力考试,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一起在面试时进行。测试的具体方法:4-5题听力和口语测试题(题库里随机抽取),其中3-4题是一般性问题,1题是专业问题,没有指定参考书。英语成绩计算方法:其中复试成绩中英语听力和口语的成绩占复试总成绩(以100分计算)的20%,专业综合知识占80%。
4、专业综合知识内容包括:反映学生基础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方面的知识,知识结构、表达能力、学生的综合能力等,没有指定参考书。同时由复试组专家对考生进行综合能力、综合素质、政治素质及心理健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分。
5、考生综合分数(100分)=70%初试成绩+6%英语听力和口语成绩+24%专业综合知识。
6、复试结束后进行学生导师双向选择,确定指导老师,并签定各种协议。根据各学科具体情况,复试结束后3天内完成双向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