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 2006 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我院成立了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在确保录取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原则的基础上,复试录取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教育部和学校有关政策和规定的招生工作程序进行。
一 、外语学院复试基本分数线及录取人数:
1 .总 分: 351 分;单科(政治、二外): 55 分; 专业课: 96 分;
2 .录取人数: 89 人,其中国家招生计划 50 人(含推免生 15 人)、委培自筹招生计划 39 人(含单考 2 人);复试人数 98 人。
二 、复试工作安排:
凡达到复试英语四级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到武汉大学外语学院报到,逾期不报到者,将被取消复试资格。
报到时间: 3 月 30 日全天
地 点:外语学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 3012 室
笔试时间: 3 月 31 日下午 2 : 00 - 4 : 00 外语学院
面试时间: 4 月 1 日 上午 9 : 00 外语学院各系会议室
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
加试时间: 3 月 31 日上午 8 : 30
地 点: 外语学院 3012 室
加试科目:
英语语言文学专业: 英语演讲、英语写作
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专业: 英语演讲、英美文学
按学校规定,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须交纳复试费 100 元;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课程的费用为 200 元。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理。
三 、复试内容及形式:
复试分为笔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笔试:着重考查学生综合语言的运用能力、综合素质和培养潜力。
面试:着重考查学生对问题理解的深度与广度,对问题进行分析与逻辑推理的严密性以及对所学语言的表达能力。
笔 试: 专业课听力、写作 (满分: 100 分)
面 试: 口语交谈。 (满分: 100 分)
四 、复试成绩计算:
初试成绩占 60% 、复试成绩占 40% 。如:
政治 + 外语 + 基础课 + 专用基础课 专业课笔试 + 面试
———————————————— X 0.6 + —————————— X 0.4
5 2
总成绩=初试成绩 ÷5 X 0.6 + 复试成绩 ÷2 X 0.4
五 、录取原则:
今年我院一律采取差额复试的形式。按总成绩分专业排序。以此作为录取依据。相对高分者,列入国家计划培养;相对低分者,列入自筹经费和单位委托培养。推免生全部列入国家计划培养。复试成绩(含笔试、面试成绩)、同等学力及跨学科考生加试科目考试成绩均为一票否决,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外 语 学 院
2006 年 3 月 20 日
通知:凡参加复试的考生,请于 2006 年 3 月 30日前到外语学院
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领取复试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