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兰州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办法
复试是进一步考察考生的综合素质和能力是否符合硕士生培养要求的重要环节,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学院必须建立淘汰机制,实行差额复试,参加复试的考生总数应为本学院录取规模的120%左右,择优选拔,保证质量。
各学院根据《2006年兰州大学招收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结合下达的招生规模确定复试名单,并及时通知上线考生参加复试。各学院具体复试办法必须在复试前一周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ge.lzu.edu.cn)上公布。
一、复试时间
四月上旬,复试工作由各个学院组织,具体时间将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公布。
二、复试方式
复试方式主要有笔试、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三种。
1.笔试科目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00分。
2.面试(含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时间为20分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满分为100分。
三、复试对象与复试要求
所有拟录取的全国统考、单独考试、强军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MBA联考和JM联考的考生均应参加复试。各学院在组织复试前,必须根据复试名单,仔细核查考生的《报考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交验《学生证》,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等相关材料(少数民族考生复试前必须查验其身份证原件、户口和当地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有关证明);根据专业要求和考生具体情况,确定复试内容。复试成绩和评语应当场给出,并做好复试过程记录。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加强对同等学力考生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察,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达到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每门加试科目的考试时间为3小时,考试方式为闭卷,试卷满分为100分。
五、初试与复试成绩权重、计算
1.初试成绩总分/5×X%,权重X占总成绩的50-70%。
2.复试成绩为各种方式考核成绩之和:
(1).笔试成绩,满分100分,权重为Y;
(2).面试成绩(含外语口语及听力测试)、实践能力考核,满分100分,权重为Z。
(Y+Z)占总成绩30-50%,权重数值由各学院自主确定,同一个学院确定的权重数值必须相同,并在复试前一周在兰州大学研究生教育网站上公布。
3.总成绩计算
复试结束后,各学院应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照以下公式求和后统一排序,并张榜公布。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X% + 复试笔试成绩×Y %+ (复试面试成绩、复试外语口语及听力、复试实践能力考核)×Z%
复试成绩不及格者、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者均不能被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