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学位委员会发布消息,我省开始对硕士学位点进行评估,评估范围是我省1998年以前(含1998年)获得授权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评估中将对硕士学位授权点学术队伍的变化情况、人才培养情况特别是人才培养质量、取得的科研成果及承担的科研项目情况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估形式采取学科点自评和专家实地考察、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办法。
从今日开始到5月15日,为硕士学位授权点准备、自评阶段。5月16日—6月15日,为专家组现场评估和论文抽查。省学位委员会在审核、汇总专家组意见的基础上,确定拟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的评估结果。
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对于今年评估中的不合格硕士学位授权点,将暂停其硕士学位授予权,责令该点限期整改,两年后重新参加评估,连续两次评估不合格者将撤销其硕士学位授予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