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所有自筹经费的考生(我办电话通知或在调剂系统查询)须签订自筹经费培养协议。未签订协议的考生请下载《四川理工学院硕士研究生自筹经费培养协议书》,按要求填写、签名(一式两份)于5月15日前用挂号或特快专递寄(交)我院研招办。
2、所有自筹经费考生第一学年的培养费在5月15日前汇到我院指定帐户,并注明“ 2006 级×××(专业)×××(姓名)研究生培养费 ”,第二、三学年的培养费每年 9 月开学时缴纳。
开 户 行:农行自贡市分行学院路分理处
帐 号: 106101040000167
单位名称:四川理工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