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医学院的考生调档工作请向医学院联系。)
研招办5月11日起陆续向拟录取考生发出调档公函(按考生提供的地址邮寄,请注意查收。)
考生收到调档公函后请按以下方式操作:
一、应届本科毕业生将调档公函交本人所在学校院系党总支。
二、非应届学生将调档公函交本人工作单位人事部门(无工作单位者将调档公函交档案保管单位)。
根据教育部教学〔2003〕16号文件要求:考生报考研究生不再出具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材料。考生与所在单位因报考研究生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上述问题使招生单位无法调取考生档案而造成考生不能录取的后果,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以下考生不需要调档:
(1)拟录取为MBA专业的考生;
(2)拟录取类别为定向、委培和强军计划的考生;
(3)上海交通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档案已在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