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研究生院关于MBA录取工作的通知,今年已被我校初步录取的MBA学员须签订委托培养协议或自筹协议,具体要求如下:
1、考生根据录取的培养方式(管理学院网站MBA主页可查询),签订相应的协议书(委培生签订委托培养协议,统招统分生签订自筹协议)。
2、考生请于2006年5月22日-5月26日到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513室)自取协议书及统招统分调档函。过时未取我们将按照考生报考时留下的通信地址以挂号形式邮寄(深圳、郑州、佛山、广州电信的考生请与教学点联系)。
3、委托培养协议一式三份,由委培单位及考生本人签字盖章后留存二份(单位和个人各一份)。自筹协议一式两份,由考生本人签字(自存一份)。将另一份协议(在协议书左上角标注准考证号的后四位数,以便查询)于6月17日前特快专递寄回管理学院MBA教育中心(地址:武汉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陈昀老师收,邮编:430074)。
4、委托培养协议的甲方签名处没有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的签名或丙方签名处没有考生的签名,协议无效。
5、统招统分MBA的同学请与档案所在单位的人事管理部门联系,务必确保档案所在单位在调档函要求的时间期限内(2006年6月底)将人事档案发到管理学院党总支办公室。
6、管理学院收到有效的协议书后,将于6月底或7月初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