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校2006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于6月7日开始发放,领取录取通知书方式及注意事项如下:
1、录取为非定向的考生,在确认本人档案已调到我校并政审合格后,请携带身份证,到录取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2、录取为自筹经费的考生除满足1要求外,同时须出示我校财务处开据的交费收据,方能到录取学院领取录取通知书;
3、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交纳培养费后,携带身份证和我校财务处开据的交费收据到研招办领取录取通知书;
4、录取为强军计划的考生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后,其录取通知书由研招办统一邮寄考生所在军区干部部;
5、被我校录取的外地单考班考生在签定委托培养合同书并交齐培养费后,由研招办将录取通知书邮寄教学点。
按上述要求,还未办理调档、签定协议书及交纳学费者,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否则不能领取录取通知书。
另:2006年新生党员在办理组织关系转递时,外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陕西省教育工委”,本省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抬头开至“西安交通大学组织部”。党员于报到注册时在东区宪梓堂党员组织关系接转处办理,请新生党员相互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