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生必须办妥以下手续方寄出录取通知书(约6月下旬):①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须把个人档案寄到华南师范大学研究生管理科(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于6月底待毕业有关材料归档后一并寄来,本校应届毕业生调档函由我办统一办理);②委培生、定向生及自筹经费生须单独把签好的协议书(一联)通过挂号邮寄方式寄回或迳送到华南师范大学研招办(不得放入档案中夹带,定向生、委培生还须加附本人签名的“攻读研究生诚信承诺书”);③自筹经费生和委培生请在6月22日前按要求把第一年的培养费(培养费金额见协议书)交齐,我办将于6月23日扣款或对帐核实,如经济困难不能如期交纳者,可提交暂缓交费申请,于开学报到时交纳。
二、2006年研究生新生入学报到时间是九月九日,为期一天(若时间变动,将在我办网页公布,请留意)。凭我校签发的《攻读博、硕士学位研究生录取通知书》依时来校报到。新生报到地点:华南师范大学(相关学院)新生报到处。录取到文学院、法学院、经济与管理学院、公共管理学院、物理与电信工程学院、化学与环境学院、信息光电子学院(录取为激光所的新生到校本部报到)、音乐学院、体育科学学院的新生到我校大学城校区(番禺)报到,录取到政行学院、教科院、教信学院、历史学院、外文学院、美术学院、数学学院、地理学院、生科院、计算机学院、激光所的新生到校本部校区(石牌)报到,若有变更将在我办主页公布(因住房要调整,提前报到恕不接待)。报到时应届本科毕业生录取为硕士生的须带本科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验证,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为博士生的须带硕士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验证。
三、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可自带户口迁移证(迁至华南师范大学),定向生和委培生不转户口。
四、党、团员自带党、团组织关系。组织关系必须附当地省(市)、县党委、团委组织部门介绍信。党组织关系:省外学生转到“广东省教育工作委员会”,省内学生转到“中共华南师范大学党委组织部”;团组织关系:转到“华南师范大学团委”。
五、报到时应准备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照片六张。
六、住宿收费标准:校本部视住宿条件为每生每年750至1500元,大学城校区为每生每年1500元(硕士公费生、委培生全额收取,硕士自费生减半收取;博士生均全额收取)。新生报到时请自带个人日程生活用品。
七、非定向生、自筹经费生按要求填写“婚育状况证明”,入学后按规定时间交学员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八、研究生学习期间的待遇:国家计划内研究生(含非定向生以及工作关系转到我校的定向生)在学习期间按国家规定标准享受助学金。委培生和自筹经费生不享受助学金。
九、新生必须依时报到。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报到者,须有正当理由并持个人申请和单位证明向我校请假。无故逾期两周不报到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十、硕士生第一轮通知包括:调档函、协议书、银行卡、入学注意事项等,已于6月13日以挂号信方式寄出,请留人在收信地点并留意查收;自取者请带有效证书到研招办领取;本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者请6月15日后到相关学院领取。第二轮通知包括:录取通知书及住宿协议,将于6月底以挂号信方式寄出。博士生第一轮通知包括:调档函、协议书、入学注意事项等,将于6月下旬寄出,第二轮通知包括:录取通知书及住宿协议、银行卡,将于7月初以挂号信方式寄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