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200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要点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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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大学2007年研究生招生政策要点总结

 北京大学2007年的研究生招生工作即将开始,现就社会和考生关心的问题做一简要说明。

  一、关于2007年的招生规模

  根据北京大学学科发展的规划,2007年研究生的招生规模将继续保持稳定,与2006年 的招生人数大体相当,重点进行结构方面的优化调整,进一步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在统筹安排硕士生、博士生招生计划的同时,对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重大科研项目的开展给予重点支持。

  2007年新增招收博士生的专业有:经济学院的财政学(含:税收学)、马克思主义学院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新闻传播学院的传播学、工学院的力学(力学系统与控制)。共6个。

  2007年新增招收硕士生的专业有:力学(生物力学与医学工程)、力学(力学系统与控制)、法学(商法)、社会学(女性学)、社会学(社会工作与社会政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思想政治教育、体育人文社会学。共9个。

  2007年新增招收在职攻读工程硕士(10月联考)的领域有:核能与核技术工程(医学物理和工程方向)、项目管理(国际药物工程管理方向)。

  二、关于申请和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

  2007年北京大学将继续接收并适量增加接收校内外推荐免试研究生的数量,欢迎获得母校推荐免试资格的重点大学应届本科毕业生,申请免试攻读我校硕士、博士研究生。我校理科院系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生名额可到70%,其他院系一般在60%以内。

  另外我校部分院系还接收本科起点直接攻读博士学位的推荐免试生,实行硕、博连续培养。接收人数比2006年略有增加。招生的主要院系有:数学科学学院、物理学院、化学与分子工程学院、生命科学学院、地球与空间科学学院、环境科学学院、工学院、信息科学技术学院、心理学系、中国语言文学系、历史学系、哲学系。

  三、关于硕士生考试科目的改革和报考交叉学科

  1、教育部初试科目改革

  1)调整教育学、历史学、医学等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和内容。初试科目为三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专业基础综合。政治理论、外国语科目的满分值仍各为1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满分值为300分。专业基础综合科目考试为大学本科阶段专业基础课的综合考试,考试内容为进入研究生学习阶段所必备的专业基础知识、基本理论以及相应能力。

  2)对三个学科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其中,对教育学、心理学、历史学等三个一级学科各设置一门统一命题科目,名称待定;医学门类仍设“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统一命题科目。

  3)三个学科门类中的体育学、考古学与博物馆学、口腔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药学、中药学等学科专业,其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可选用统一命题,也可由招生单位根据总体要求另行设置科目并自行命题,提倡招生单位之间联合命题。

  我校将按照教育部的规定进行命题。报考这三个门类的考生需仔细阅读我校招生专业目录中有关考试科目设置与考试的相关要求。

  2、交叉学科

  近年来,我校在招生中对新兴交叉学科的发展予以重点支持,鼓励这些学科专业招收不同学科背景的学生,欢迎申请推荐免试和报考交叉学科。目前我校明确按照交叉学科招生的专业和研究方向有:理论与系统生物学、生物医学工程、分子医学、纳米科技、计算科学、中国传统文化研究、儒家思想与儒家经典、欧洲学等。他们分别挂靠在不同的院系或导师名下招生。除上述专业和研究方向外,我校为鼓励学科的交叉,还有部分院系、学科、专业的考试还可选择本校其它学科、专业的一组考试科目应试。因此,考生要注意认真阅读专业目录。但是在教育部进行科目设置改革的历史学、教育学、医学三个门类不能选择其他门类的考题。

  四、关于研究生选拔录取的基本原则及方式

  研究生招生是为了选拔更具有科研创新潜能的人才。我校选拔录取研究生的基本原则是: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基于研究生选拔的目的不同,其选拔办法也有别于其它方式。基本的选拔方式有:

  1、推荐免试的硕士生不参加教育部组织的统考初试,经学校初选后直接进入差额复试,从复试合格考生中择优录取。2、应试硕士生分为初试和复试二个阶段。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进入差额复试,在复试阶段进行专业课(二级学科、笔试或口试)和综合面试。3、接收推荐免试“直博生”是我校经教育部批准,可以从全国重点高校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中直接选拔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实行硕、博连读。4、硕博连读生中的“硕转博”是本校的硕士生经过考核后直接进入博士学习阶段,不对外招生。5、应试博士生招生分为三个步骤:第一步是参加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第二步是提交自己的申请资料,第三步是参加各院系组织的复试。各院系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素质审核,根据素质审核与初试结果,择优确定复试人选。最后根据初试成绩、复试成绩,结合素质审核结果,综合评估考生各方面的表现,从中择优录取。

  研究生招生的初试与复试都是整个考研过程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初试通过后进行差额复试,差额复试的比例一般在130至150,复试成绩一般占总成绩权重的30至50%。各院系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及生源状况具体确定。

  五、关于选报指导教师

  我校硕士研究生是按专业招生,考试科目均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命题,报名时一般不用选报导师。

  我校博士生是按照专业、方向招生,一般可选报导师。但同时由于我校在改革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办法后,有部分副教授也可以招收博士生,有的院系已不在招生专业目录中登录导师名单,包括历史系、中国经济研究中心、教育学院、光华管理学院、外国语学院的英语专业等。考生如需要了解导师情况,可登录相关院系网页查询,各院系有专门的介绍、包括入学后怎样确定导师等。

  六、关于研究生的奖学金和助学金

  为进一步完善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激励机制,激发研究生从事学习和科学研究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明确导师和研究生的责权利关系,进一步提高研究生待遇,2007招生年度,学校将加大投入,统筹国家拨款、学校专项经费、院系配套经费、导师资助经费、以及社会捐赠等资源,设立奖学金和包括助研津贴、助教津贴和助管津贴的助学金,由学生申请,实行动态评定,进一步完善研究生培养机制,全面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专项奖学金:

  学校设立的学业奖学金基本框架,参照了国际上比较通行的研究生奖学金设置办法,一般包含培养费和部分生活费。各学院(系、所、中心)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参考学校基本框架,自行制定奖学金设置和评定办法,由学生申请,并实行动态评审。奖学金一般分为三档,具体可参考招生简章,并向各学院(系、所、中心)咨询。

  除工商管理硕士、法律硕士等专业学位、考试方式为单独考试的研究生、人事档案不转入我校的研究生、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外国留学研究生以及其它经特别说明的研究生教育项目招收的研究生按原有规定缴纳培养费外,北京大学博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为100%,硕士研究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不低于90%。

  专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研究生在学习期间在社会活动、学术论文、学习成绩、科技成果等方面获得突出成绩的研究生。与研究生有关的专项奖学金大约有30多项。

  助学金是研究生通过担任助教、助研、助管工作,获得一定的岗位酬金。学校设立的助学金标准如下:1、助教岗位:每学期学校为研究生提供的助教岗位大约为650-750个,助教岗位的津贴标准为800元/月。每学期发放津贴不少于5个月。2、助研岗位:研究生指导教师根据科研课题需要,每学年为每级研究生提供的助研岗位大约2000个。博士生的助研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不低于为450元/人/月,目前主要分布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和社会科学学部;硕士生一般为300元/人/月,目前主要分布在理学部、信息与工程学部。每年发放津贴不少于10个月。3、助管岗位:校内用人单位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助管岗位津贴标准一般为800元/月。研究生均可申请参加助教、助研、助管工作以获得岗位酬金。

  另外,部分有困难的研究生还可以申请助学贷款。

  七、关于来华留学研究生招生办法的改革与实施

  为促进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国际化进程,进一步改善生源结构,提高外国来华留学研究生的生源质量。从2007年起,北京大学将改革招收外国留学生研究生的选拔录取办法,由原来的以考生应试考试成绩为主的选拔录取方式,转变为申请报名与考核申请人的素质能力为基础的选拔录取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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