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1日前后,媒体纷纷报道北京大学等10余所高校正在研讨有关研究生招生培养的试点改革,其中北京大学表示招收录取的全日制研究生将不再分公费生和自费生,所有全日制研究生入学时都可申请奖学金和助学金。
在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的2007年硕士、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上,均有“奖学金和助学金”事项。资料显示,此次研究生有关收费的改革基本属于微调,三等奖学金的数额正好可以与学费和此前每月发放的生活费相抵,相当于改革前的公费生待遇。平均下来,一、二等奖学金获得者每月还可以多拿800到300元。从已有的信息来看,此次收费改革属于折衷方案,一等奖学金不像国外一些大学的全奖可以保证学生具有宽松的生活条件,较高的奖学金比例则力图避免此前本科生收费改革导致的一些学生交不起学费的现象。
不难看出,此次研究生收费改革的措施具有试水的性质,因此有关部门小心翼翼而不是大刀阔斧。这种谨慎的态度值得赞赏,相比之下,部分媒体和评论者显得过于乐观。需要注意的问题是,不可把研究生收费改革等同于研究生改革,如果将“收费改革”视为“培养机制改革”的主要部分,然后强调率先推动研究生收费改革,将其他方面的改革抛在脑后,最后可能让改革达不到预期的效果。
无论是在重要性还是在排序上,研究生录取机制、导师选拔机制等其他各个方面的问题都要比收费环节更为突出,它们更有必要也最需要改革。如果以研究生改革名义进行收费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忽视这些核心命题,那将可能背离研究生教育所要追求的目标。或许有人说,“兵马未动、粮草先行”,只有先进行收费改革才能进行其他改革。对此我不敢苟同,因为研究生改革的很多层面都无需额外的经费投入,只需要进行制度改革就能获得很大收益。放弃或者轻视一些事半功倍的制度改革,仅仅关注于收费改革将有舍本逐末的嫌疑。
研究生收费改革不等于研究生改革,缺乏后者相配套,前者的单兵突进很难“推动中国教育发展”。这就像厂家进行了价格调整,并不等于提高了产品质量。更何况,现在的研究生收费改革还只是试点,比如北京大学硕士生获得奖学金的平均覆盖面不低于90%、博士生不低于100%.随着收费改革的深入,这些比例究竟会如何变化,在其他高校又会达到什么程度,还难以断言。不妨这样说,研究生收费改革倒在其次,研究生改革却时不我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