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生于2006年9月4日报到。报到当天有校车在火车站接待。乘飞机或汽车来校者,市内交通工具自理。报到时医学院内有路标指引。不接受提前报到。因故不能按时报到者,须提前请假;无故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
新生报到,携带录取通知书、毕业和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迁移证、近期一寸彩照(免冠、正面、半身)5张。
应届本科毕业生因故没有领取毕业或学位证书者,必须有学校的证明。
户口迁移地为“汕头市石炮台派出所”。广东省户籍的考生可不迁户口,但必须到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办理登记手续。
身份证、户口迁移证上的姓名和身份证号,必须与报考时填写的姓名和身份证号一致。
党、团员研究生,需办理县以上党、团组织部门的组织关系介绍信。汕头市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大学医学院党委组织部;其他地区的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市委组织部。所有团员的组织关系介绍信开到汕头大学医学院团委。
硕士研究生,录取为“非定向”者不交学费;录取为“自筹经费”者,为确保安全,新生应通过银行汇款缴纳学费。
汇入银行:中行汕头分行 汇款帐号:803016684708093001
汇款地点:广东汕头 收款单位:汕头大学医学院
汇款用途栏中填写“学费”,汇款人栏应填写“新生本人姓名”。 汇款必须于9月4日前汇入学校。报到时财务科查看汇款凭据后,方准予入学注册。
博士研究生,除本校在职博士生交纳部分培养费外,不交学费。在职博士生可在开学时交现金,也可按上述办法通过银行汇款。
硕士、博士研究生的住宿费,根据住房的规格收取。住宿费入学时交。教材费、宿舍水电费均需自理。在职研究生不安排住宿。
新生报到后,学校将其进行政治、业务、健康状况等全面复查(复试时未进行体检的硕士生,或调剂来院的硕士生未有体检表者,均要进行体检),发现有不符合标准者,将按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