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各学科、专业限额接收部分应届本科推荐免试生,欢迎全国各高等学校中获得推荐免试资格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填报我校。
二、在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中,继续执行我校招生优惠政策。即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并被我校录取的考生免交学费,优先纳入计划内名额。
三、符合报考条件的大专毕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供与报考专业相关的6门以上大学主干课程的成绩证明(进修、成人高校、自学考试等,须有课程名称、学时、成绩,须有加盖公章的证明)。若初试成绩符合国家规定的复试基本要求,复试时须加试二门大学本科阶段的主干课程。
四、考试科目中,政治理论、英语、日语、俄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均由全国统一命题,其它考试科目均由我校自行命题。
五、统考科目考试范围参见教育部制订的有关考试大纲,其它科目的考试范围由我校根据教育部有关教学大纲的要求制定,并在我校网站上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