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关于研究生收费将在2006年正式启动的新闻,引起了舆论的广泛关注,赞成者、反对者不一而足。国务院学位办负责人又很快出来澄清,说此
政策尚处调研阶段,2006年启动绝无可能。
研究生教育不属于国家义务教育范畴,由公费转向自费是大势所趋。我首先要向大家指出一个被舆论忽略的事实:除少数名校享有全部公费的特权外,大多数高校的研究生招生中部分自费的政策已经执行好几年了。如今的问题不是要不要由公费转自费,而是谁该享受公费;全部自费以后,谁有资格获取奖学奖、助学金和助理津贴。
目前,每年约有一半的研究生(包括硕士生和博士生)是自费生,按每年交纳1万元学费算,三年就是三万。
谁可享受公费,谁该交纳这笔巨款,说起来非常“中国化”,就是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成绩在前的有免费午餐,排名在后的只能自认倒霉。
从程序上来说,没有比这更公平的了,避免了有可能产生的各种腐败和人为操作因素,但实质上非常不公平:以考分划线搞一刀切,抹杀了不同专业、不同家庭收入的实际需求,没有将纳税人提供的公共资源用于最需要的地方。
哪些学生最需要公费或奖学金资助呢?在我看来,主要有三类人:一是家境贫困的学生。三万元对于沿海城市居民来说或许尚可承受,但对来自内地乡镇特别是边远地区的农村学生来说,是一笔天文数字。这几年媒体大量报道的贫困学生捡馒头过活、卖血或乞讨助学等新闻,虽然是极端的个案,但贫困生问题却是中国高校客观存在的普遍现象。贫困生的确是最需要国家资助的人。
无论是目前的公费,还是以后的助学金和助理位置,应该首先分配给他们。
二是学习成绩优秀的研究生。由于目前的公费是一考定终身,起不到在学期间的奖勤罚懒作用,研究生们学好学不好一个样,以至于与一些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水平相比,存在差距。我认为,应该参照国外的成熟经验,让优秀学生以自己的学习成绩和研究计划,通过平等的学术评议,积极地参与各类奖学金的竞争。让奖学金合理地分配到那些最出类拔萃的学生手中。
三是文理基础学科的研究生。各学科的学生毕业以后所获得的报酬差别很大,金融、工商管理、电脑等学科在就业以后有较优厚的收入回报,应用型的工科和部分社会科学毕业生收益也不错,而研究基础理论的文科和理科学生相对来说差一些。每年的考研,大量考生特别是优秀考生都云集前者,这是市场理性选择的结果。
作为社会整体利益的代表,国家应该通过各种奖励的调节作用,重点资助那些从事对国家发展有长线价值的基础学科研究生,而将那些有直接经济效益的应用型学科的学生交给市场。
国外许多大学就是这样做的,商学院、管理学院、工学院的学生基本上拿不到奖学金,而从事文科和理科基础学习的研究生大多可以免学费。但在中国的大学,却不管各学科的具体情况一刀切,要有全都有,国家大包大揽;没有全部没有,通通扔给市场。这样的状况必须改变。
简单地说,公费和助学金应该向基础学科的学生倾斜,而应用型学科、特别是就业后有较好回报的专业,可以通过参与导师的课题、担任研究和教学助理以及银行个人贷款解决学生在校的生计问题。通过这样的国家调节手段,可以将顶尖型人才平衡地分配到基础学科和应用型学科两个领域。
上述三类学生,都是最需要由国家来埋单的人。按照中国的实际情况,其优先秩序如下:首先要照顾最弱势群体贫困学生,其次是向学业优秀的学生倾斜,最后是将更多的资源分配给从事基础研究的学科。这才是真正的教育公平,是机会面前人人平等,符合罗尔斯所说的“公平的正义”分配法则。而目前我们所执行的分数面前人人平等,是从计划经济时代向市场经济时代转型期的过渡政策,表面看起来很公平,实质上极不合理,集中了计划经济的平均主义和市场经济的放任主义的双重弊端。
我在文章的一开始就已经指出,所谓的研究生自费,事实上早已部分执行,对一半研究生来说已经成为全部的事实,因而问题的关键不在于何年开始全部自费,何时彻底地市场化。我们所需要的,不是研究生教育的彻底市场化,而是研究生教育的公平化。落实“公平的正义”,何须等到全部自费的那一刻?完全可以从现在开始,改变以分数决定公费与自费的不合理现状,将有限的资源向贫困和优秀学生倾斜、向基础学科倾斜。(许纪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