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明确大学生“三支一扶”期间照样可考研
由于各偏远县区上报岗位持续增加,省人事厅将“三支一扶”报名截止时间推迟至本月20日
时报讯 (记者 王道斌 通讯员 岳向前)自广东省于今年7月启动大学生赴偏远基层工作可享受生活交通补贴的“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扶贫)政策以来,目前已收到各偏远县区上报的岗位需求4300多个。
由于需求人数激增,省人事厅特意将今年的报名截止时间推迟至9月20日。此外,省人事厅还专门出台了相关政策问答,明确了大学毕业生在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期间,在当地县级人事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也可照常报
考研究生。
偏远县区急需大学生扶贫
据广东省人事厅,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有关负责人介绍,早在今年7月底,省有关部门就制订了为有志于服务广东省偏远山区和基层农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工作的大学毕业生,省财政将为其提供每人每月生活补贴600元,每人每年2000元交通补贴、医疗费补贴和人身意外伤害、住院医疗保险等的政策。当时计划招募300~400名高校毕业生,9月底前安排到省内50个山区县及东西两翼欠发达地区的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限一般为2~3年。
随着工作的开展,偏远县区上报的岗位需求数持续增加,目前已达到了4300多个,其中“支教”、“支医”岗位分别为2600多个和900多个。而符合条件的大学生报名也相当踊跃,南方医科大学、广东医学院等高校的毕业生报名人数也持续增多。在这样的情况下,省人事厅不得不将原来的报名截止时间一推再推,最终确定在了今年的9月20日,而原定的培训时间也推迟至10月9日、10日进行。
期间可照常报考研究生
此外,为了明确该项政策的主旨,打消大学毕业生的有关顾虑。省人事厅还专门出台了《关于“三支一扶”工作若干问题的解答》,明确了大学毕业生在从事“三支一扶”工作期间的权利和义务。明确志愿参加“三支一扶”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是指2005年、2006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个人已委托人事代理,至今尚未被单位聘(录)用,或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并明确了“三支一扶”工作中“扶贫”为宏观概念,指高校毕业生通过赴农村参加支教、支农、支医等活动,为农村脱贫解困服务,不具体指哪些岗位。
而对于大学毕业生在“三支一扶”工作服务期间能否参加国家普通高等学校的本科、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问题,也专门做出了解答,大学毕业生只需向当地县级政府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便可照常进行相关深造。
服务期满可享受就业优惠
据了解,组织部及人事厅还向各被征服务毕业生原工作单位提出要求,原服务单位需补充人员时,应优先考虑接收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各地、县、乡(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时,同等条件下应优先招聘这部分学生;服务期满自主创业的,还可享受行政事业性收费减免、小额贷款担保和贴息等政策。
此外,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报考公务员时可享受适当加分和其他优惠,优先录用;到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服务2年以上,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