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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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招收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公告

  考生报考前应详细查阅中央财经大学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说明和招生专业目录,了解报考信息。考生网报前须认真阅读全部公告信息。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误填、错填报考信息或填报虚假信息,而导致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一、报考点选择

  考生所选“报考点”即为现场摄像和考试地点。“(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是在北京地区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唯一指定报考点。在京外报考中央财经大学的考生,须按照当地省市招办规定的办法网上报名现场确认。

  报考中央财经大学“MBA联考”的考生,无论地域,均应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为报考点,并按期到我校进行现场摄像和确认,如错选其他报考点,报名无效。

  选择“(1134)中央财经大学”报考点的考生提交网报信息后,必须以“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报考费,得到缴费成功信息后,方可按期到中央财经大学进行现场摄像和确认网报信息,否则报名无效。逾期不予补交报名费,责任自负。

  选择其他报考点的考生,交费和现场摄相应以相应报考点公告要求为准。

  二、网上报名

  考生先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进入网报系统后考生须认真、准确填写个人信息。

  我校考试方式有:全国统考、推荐免试、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其中,推荐免试需要相应的校验码,校验码获取应与我校招办联系;

  我校专项计划有: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需要相应的校验码,校验码获取应与省招办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族教育处联系;

  进入填写个人信息界面后须注意

  (一)认真选择报考类别。我校有定向、非定向、自筹经费、委托培养四种报考类别。

  报考专项计划少数民族骨干计划必须选择定向类别;报考推荐免试必须选择非定向类别;报考MBA联考、法律硕士联考可选择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报考我校精算学专业和报考我校中国经济与管理研究院、中国金融发展研究院、中国公共财政政策研究院的考生报考类别必须选择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其他考生可选择非定向或自筹经费或委托培养类别。

  非定向和自筹经费考生人事档案须于录取前调入我校,录取后户口亦需迁入我校;委托培养考生不转人事档案和户口,我校在录取前与考生和考生委托培养单位签定三方协议书。考试与录取过程中,考生与人事档案所在单位及工作单位之间的各类责任关系,由考生本人与之协商处理,与招生单位无关。如因此类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考试或无法被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承担责任。少数民族骨干计划户档要求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二)考生务必准确填写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名称、考生档案所在单位地址、考生档案所在单位邮编,考生拟录取后调档有关事宜全部以考生报名时填写信息为准。如因地址填写有误而造成无法按时调取考生档案,以致影响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三)考生务必准确填写本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考生准考证、录取通知书等寄送都以考生报名时填写地址为准。如因地址填写有误而造成无法按时寄送上述材料造成不能考试或录取的,由考生承担责任。

  (四)考生联系电话应提供手机号和固定电话,也应提供直系亲属电话,以便学校与考生联系,如因提供电话不准确以致影响录取,由考生承担责任。

  填写完毕后保管好本人的用户名和密码,下次查看或修改报名信息时直接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不用重新注册。注册生成的报名号也须妥善保管,在确认信息和现场摄像时须提供此报名号。

  (五)考生提交报考信息后,无论是否已支付报考费,所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点”、“考试方式”信息不得修改。

  三、网上报名时间

  2006年10月10日-31日每天9:00-22:00,逾期不予补报、不得修改报名信息,责任自负。

  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网报截止时间为10月30日22点

  我校建议考生不要在最后一天网上报名,以免因时间仓促影响报名。

  四、现场确认时间

  2006年11月10日-14日。现场确认具体时间以报名点公告时间为准。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报考点确认网报信息并现场摄像者,网上报名无效。

  五、其他

  我校有关研究生招生报考信息,均在研究生部主页“研究生招生公告”中发布,不另行通知,请考生随时查阅(我校网址www.cufe.edu.cn,研究生部主页gs.cufe.edu.cn)。

  网上报名期间如有问题可向我校研招办老师进行咨询(地点:行政楼312室,电话:010-62288344,传真:010-622888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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