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高招生工作质量,加大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培养力度。我所今年继续接收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接收推荐免试生预计名额为10名。接收推荐免试生的具体要求按照教育部对高等学校遴选推荐免试生原则执行。以下为接收推荐免试生程序:
·具有推荐免试生资格的考生,须提交推荐学校及教务处加盖公章的推免证明,证明应注明推荐生本专业人数及排名情况;本人简历(包括本人所在院系及所学专业和申请推荐免试专业、研究方向);三名本校本专业教授推荐信;公开发表论文及获奖证书;本科成绩单。交送材料截止日期为九月底。
·复试合格后推荐生持《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没有此表的申请者不予受理申请)办理手续。
·我办对推荐免试生申请者的材料进行审查、评议,确定复试名单,在规定时间内,向申请者发复试或不予接收复试的通知。
·推免生在规定时间内参加复试及体检,复试均为面试,复试科目:外语经济学综合专业。
·复试时间:2006年10月16日7:40体检(空腹)2006年10月17日8:30各科面试。
·复试通过后确定拟录取名单经审批后通知考生(考生可登陆我所网站查询录取名单)。
·具有推免生资格的考生被录取后仍须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考试网上报名,并按规定及时到指定报考点予以现场确认。
·推免生入学前未取得学士学位或本科毕业证书,或受到处分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