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报道说,2007年将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17所高校试点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据了解,改革后的研究生将不再区分公费和自费,而是采取奖励助学金的方式资助优秀研究生学费和生活费。
早在去年,就有北大、清华等9所高校率先实行研究生全面收费的动议,后来因为舆论的争议,有关部门暂停实施原定今年推行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事隔一年之后重提改革,不见了“研究生全面收费”的说法,而是改成了“奖学金抵学费和生活费”的方式。具体的操作方案由各高校自行制定,北大9月份率先公布方案:研究生收取学费,博士生每年1.5万元,两年制硕士每年1.35万元,三年制硕士生每年1万元。奖学金都分为三等,就读北大的博士生将100%获得学业奖学金,硕士生获得学业奖学金的覆盖面将达90%以上,无论获得哪个等级奖学金,实际上都等于是免交学费了。而另一些高校也公布了自己的方案,但奖学金的覆盖率和奖金数目低于北大,只有部分学生获得的奖学金能冲抵学费。
本次收费改革的初衷是为了打破研究生补助的大锅饭,激发其学习的积极性。在原有的补助发放体系下,一些在读的公费研究生没有上进的愿望和经济的压力,不认真学习,要么吃喝玩乐混日子,要么给导师打下手挣点小钱,两三年学下来,专业技能和理论基础都没什么明显提高。甚至还有更极端的个案,湖北某高校的一个研究生,入学没多久便跑回老家结婚,后又休了一年多的“婚假”,最后到了论文答案的时候,论文还没有影子。这些“消极怠工”的现象造成了教育资源的严重浪费,也妨碍了国家科技和学术水平的提高。取消原来的固定补助代之以奖学金后,学生为了能得到足额的奖学金,应该会更加投入地学习,这是研究生收费改革可以预见的积极意义。
然而,此项改革也有让人担心之处。尽管教育部门和各高校都曾表示,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后,国家的培养经费不会减少,相反还将大幅度提高在校研究生待遇,减轻他们的负担,但是谁也不能保证各高校获得了收费的尚方宝剑后,积极而强硬地进行收费,消极而打折地实施奖励,收多给少,此消彼长,结果与愿望南辕北辙,某些家境贫寒的研究生被置于无力读书的尴尬之中。这是有前车之鉴的,当年本科生收费改革,一开始也说把奖助学金的发放作为重要补充,但真到操作起来时,收费是动真格的了,奖励和补助虽也发挥了一定作用,终究僧多粥少,部分学生求学无门。
要想避免事与愿违的结果,应该给改革以完善的配套措施。首先是收费标准的科学测算。研究生教育实行教育成本分担制度,这是大势所趋。问题是现阶段我国“高校教育成本”的计算,仍然没有清晰的标准,也没有经过科学论证。大而化之的“估算”,很有可能使研究生收费重走普通大学生高收费的老路。所以,在全面推行研究生收费改革之前,应该对研究生教育成本进行全面核算,得出清晰而准确的数据,再以此为依据按比例确定研究生的收费标准。其次,高校既然提出要建立“奖、贷、助、补、减”的资助体系,就不能空口说白话,而是要有明确的程序保障,覆盖面和奖励力度要跟上,避免出现“贫困研究生”。总之,收费和奖励要齐头并进,改革的约束和激励作用才能得到真正的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