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大学出台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有关实施细则。根据该细则,硕士生导师如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且不能保证正常指导学生,将被暂停或取消招生资格。
《山东大学遴选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实施细则》中第五条规定,硕导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暂停或取消其招生资格:退休前不能完整指导一届研究生;在研究生招生、考试、科研、论文答辩以及联系出国等工作中有徇私舞弊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指导的研究生连续两人次论文评审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出国时间超过一年以上且不能保证正常指导研究生。
一些关注此事的山大研究生认为,该文件的出台,和时下一些大学研究生导师纷纷选择出国进修的背景有直接的联系。平时,这些导师有的利用电子邮件、电话等指导国内的学生,一般每周联系数次,师生也能相安无事;但有的导师在出国进修之后,由于种种原因很少指导学生的学习。新出台的这一细则对导师的招生资格进行规范,是维护硕士研究生们受教育的权益。但对那些已被招于门下的研究生在导师出国之后是否可以调换导师,细则中没做详细说明。
今年上研二的山大学生小石告诉记者,他的导师在自己刚上研一时就去美国进修,原计划一年,后来延期至两年。因为远隔重洋,在将近两年的时间中对他的指导很少。上研二之后,小石面临发论文以及开课题等难题,急于得到导师的帮助,便产生了转导师的想法。但当他在电话中提出来时,导师的话令他摸不着头脑:“从你自己的利益考虑,可以!”“转不转也无所谓。”但是至今也没有转成。“有了明确的文件之后,将起到一定的规范作用。”小石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