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由市教育工委、市教委联合组织的北京高校毕业生到农村支教试点工作正式启动,首批支教的120名同学即将奔赴农村中小学支教。根据规划,今年将选聘620名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力争用3年时间,为每个农村学校输送两名高校毕业生。据悉,参加支教的大学生在转本市户口、考研加分等方面将享受一定的优惠。
14区县选聘支教大学生
根据本市农村基础教育师资队伍现状和学科需求状况,今年起,本市将采取公开招聘的方式,聘用北京生源和北京地区高校中具备教师条件的普通高等教育应届优秀本科(含)以上学历毕业生,到农村中小学支教。支教工作将在今年4月全面展开,涉及朝阳、海淀、丰台、房山等14个区县。由各区县教委、农村中小学与高校通过一定方式共同选拔,确定聘用毕业生人选。
各区县选拔招聘预计于今年7月完成。区县教委与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组织应聘毕业生进行岗前集中培训,培训结束后安排上岗。
本科生工资逐年递增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本科毕业生的工资待遇,按第一年平均每人每月2000元,第二年平均每人每月2500元,第三年平均每人每月3000元发放。按学历不同,可参照此标准适当浮动,并按国家和北京市有关政策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参加支教年限计入工龄
根据规定,各区县教委与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为3年。期满后可根据工作需要和本人意愿续签合同,或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表现优秀的,可按照规定的条件和程序,优先选聘进入教师队伍。被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录用聘用的,可按同类人员的标准确定工资待遇,参加支教的工作年限计入工龄。合同期未满违约的,按劳动合同相关条款处理。
非北京生源有望转户口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档案免费存放于北京市教育系统人才服务中心。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可落在家庭所在地或所在支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集体户,2年内考核不合格或自愿解除合同的,按照有关规定进入人才市场自主择业。非北京生源毕业生户口保存在培养学校,连续2年考核合格,户口可转至所在支教区县人才服务机构。考核不合格或2年内本人申请解除合同的,由培养学校为其办理回生源所在地或到京外其他地区就业的手续。同时按国家规定办理社会保险转移手续。
支教两年考研可加10分
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通过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的,笔试合格证书有效期延长至其3年合同期满后的6个月。支教工作满2年经考核合格报考研究生的,入学考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优先录取。被聘用到农村中小学进行支教活动的高校毕业生,3年合同期满在教育系统以外就业的,政府不再向其追缴师范教育培养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