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的统一安排,2007年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初试成绩将于2007年3月13日左右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初试成绩查询方式:
1、网上查询。考生可登陆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凭本人的考生编号(15位数)和身份证号查询。受我校校园网服务器的流量限制,可能会出现网络堵塞,请选择不同时段重复查询。
2、电话查询。
上海地区:座机电话拨打号码16862510,移动公司的手机用户需拨打号码12590123510.
上海以外地区:座机电话需拨打号码021—16862510,移动公司的手机用户需拨打号码1259070510,外地联通手机用户发FH#到948662短信查询,外地小灵通用户发FHW到9800短信查询。
二、考生如对初试成绩有异议,可于2007年3月14日—15日(上午9:00-11:00,下午1:30-4:00)申请成绩复核。复查只查有否漏阅、成绩累计、登记错误,不重新评卷,考生不得查阅答卷。成绩复查费用:5元/门。考生可以委托他人复查成绩,须提供本人考生编号、姓名、需复查的考试科目代码和名称。请考生在规定时间内前来复查成绩,逾期不受理!
1、政治理论、英语(含单考英语)、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四、历史学专业基础等全国统考科目须到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地址:上海市钦州南路500号)申请复核;
2、其余科目(包括MBA联考科目、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法律硕士联考综合)可到我校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地址:上海市武川路111号上海财经大学凤凰办公楼205室)申请复核。
三、我校不再寄发考生的书面成绩单,考生如需成绩证明,可直接到我校研招网上下载成绩通知单,并于3月19日-4月10日法定工作日期间持下载的成绩通知单,身份证到我办办理盖章手续。办理时间:上午8:30-11:30,下午1:30-4:30,每位考生只能加盖一份成绩单。
四、国家教育部有关复试的基本要求(分数线)约3月底4月初下达。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和我校具体情况,我校将于4月上旬确定复试分数线和复试办法。“复试通知”将采取网络查询并下载的形式,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将不再另行发放“复试通知”。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我校研究生招生网上的公告,复试将于4月中旬分批进行。
五、按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全国2007年招生调剂工作有专门的调剂服务系统和办法,务请考生在相应日期(约4月上旬)内登陆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公网网址:yz.chsi.com.cn,教育网址:yz.chsi.cn),我校研究生招生网届时也会有相应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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