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校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复试的内容和形式
复试内容分为三个部分,即专业笔试、外语听说能力测试、综合素质及专业知识面试。复试形式分为笔试、面试及实验操作等。各招生学院也可根据自身的特殊要求,适当增加其它的复试形式。
1.专业课笔试
专业课笔试重点考查考生对专业理论与技能及相关知识的掌握是否扎实、深厚和宽广,是否具备本专业研究生入学的基本要求。
同等学力考生,在复试时必须加试所报考专业的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时间为每科三小时,各科满分为100分。
2.外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3、综合素质与专业知识面试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以下几方面:
①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等。
②对社会关注问题的了解,责任感和进取精神;
③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如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
④语言表达和他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
⑤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等不能量化的方面要做出合格与否的结论。
二、录取办法
1.复试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笔试权重+面试成绩×(90%-笔试权重)+外语听说能力成绩×10%
2.复试成绩的使用
复试成绩不合格(小于60分)者,不予录取。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录取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在40%-50%之间,由各招生学院自定。
将考生的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按下式计算,得到考生录取总成绩,然后按录取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
录取总成绩的计算公式: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1-复试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权重×5
三、复试资格审查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须到相应学院办公室办理资格审查手续。
应届生须持学生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及所有复印件;
往届考生须持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准考证、大学成绩单的原件(或加盖档案单位红章的成绩单复印件)及复印件接受资格审查:
单考生、强军计划考生的毕业证书审查工作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负责。
审查符合条件者,方能参加复试;如发现考生有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四、关于调剂复试
1.我校将于3月底在学校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接收调剂生的专业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调剂复试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被调剂考生初试中的统考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统考科目相同(全国统考的四类数学可视为基本相同的统考科目),自命题考试科目应与拟调剂复试专业的自命题考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原则上不得跨学科门类调剂复试。
2.外校调剂到我校参加复试的,须符合以下条件:
①调剂生的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的教育部制定复试基本分数线(A类地区)。
②考生初试成绩的英语单科须高出我校复试线5分(含5分)以上、业务一单科须高出我校复试线10分(含10分)以上,初试总分须高出我校复试线20分(含20分)以上。
③原则上只考虑本科毕业学校是设立研究生院学校的考生,其第一志愿报考单位须是全国重点院校。
3.调剂到外校的考生须持接收学校出具的接收函到我校研招办办理相关手续。未达统考、MBA联考全国复试基本分数线的考生,其报考材料不能转寄其他院校。
四、体检安排
体检由学校在复试期间统一组织。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五、时间安排
3月24日 考生可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打印复试通知书(网址www.scut.edu.cn/admission/)
3月30日-4月10日 考生开始复试,生源不足的学院进行调剂工作
4月初 待国家复试分数线确定后,办理调剂接收手续
4月15日 确定本学院拟录取考生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