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战部队、边远艰苦地区部队和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军队在职干部,报考作战指挥、工程技术等急需专业可适当照顾
总部日前下发通知,对2007年军队研究生录取工作作出部署,要求各单位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和总部政策规定,着眼军事斗争人才准备急需,按照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勿滥的原则,坚持标准条件,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招生质量。
通知明确,2007年军队各研究生招生单位录取硕士研究生,统一执行国家教育部划定的A类考生复试分数线。凡在政治、思想、品德等方面符合条件,初试成绩达到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由各招生单位按照总部下达招生计划的120%比例组织差额复试。对同等学力考生(含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须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其中笔试科目不少于两门。
通知规定,军队院校应届本科毕业考生和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拟入伍考生,各招生单位均不得破格录取。报考作战指挥、工程技术等军事斗争准备急需专业的军队在职干部考生,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初试总成绩可降低15分或其中一门科目可降低5分录取:作战部队、边远艰苦地区部队特别是边海防部队考生;工作成绩特别突出,个人荣立1次二等功或2次三等功以上奖励,或受到军区级以上单位表彰奖励,或获得军队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奖励等。通知要求各招生单位精心组织考生复试工作,坚持公平公正,努力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自觉维护考生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