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水平高的教师和团队可以多带研究生,培养经费统统划归学院自己决定。4月中旬,浙工大正式推出了《关于实行研究生教育二级管理工作的暂行规定》,引起了全校师生的热切关注。
浙工大一改以往由学校“包办”研究生招生、经费、培养计划等事项,而是把学校研究生教育的责、权、利真正下放给学院,如招生指标、经费使用管理权。根据新制度,学校只负责做研究生培养的规划、出台政策,并对学院进行指导、监督、评估和服务;而学院的职责是做好内部规划、抓好政策落实、着力加强研究生的个性化和创新能力培养。
根据这项改革管理办法,有较高科研能力的教师和团队要承担主要的培养任务,水平一般老师自然也就没有学生愿意跟。这种激励机制会让老师充分体会到优胜劣汰的残酷性而不断加强教学、科研水平的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