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将推行严格的导师遴选制度,保证遴选质量,宁缺勿滥,对准备担任研究生导师的人员,将建立新导师岗前培训制度;为保证导师队伍的高水平建设,应该打破导师终身制,建立和完善导师的述职、考评制度,形成优胜劣汰机制。这是省学位委员会近日下发的《云南省高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中明确规定的。
《意见》指出,由于近年来研究生教育规模扩张,研究生教育出现了一些较为突出的问题。主要是研究生教育的办学条件的改善相对滞后,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需进一步加强;现行的研究生培养制度、培养模式还不能完全适应人才的个性发展和创新能力的培养等。
《意见》要求,各校应制定导师遴选办法;新导师要进行岗前培训;对一些社会实践性比较强的学科或本校相对薄弱的学科,可以采取“双导师制”,即学校一个导师,其他相关实践部门或校外、省外聘请一个导师同时对一个研究生进行指导;有条件的学校应建立导师小组制,充分发挥导师队伍的潜力,保证和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