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客观题答题卡意外丢失,考生张某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
政治一科成绩只有主观题的
分数,失去了今年读研究生的机会。一怒之下,张某将与该事有关的两家高校和省高招办一并告上法庭。昨天记者获悉,该案已在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立案。
今年1月20日、21日,张某在河南农业大学考点桃李园考区参加了200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的是河南财经学院民商法专业。考试结束10天后,张某接到河南农业大学考点打来的电话,一位工作人员告诉她,她的政治科目的客观题答题卡不见了。张某立即与报考的河南财经学院联系,希望找到那张答题卡。河南财经学院的答复是,没有见到答题卡。
考试成绩公布后,张某发现政治一科只考了24分,全部是主观题得分,而客观题部分则为0分(政治科目主观题满分50分,客观题满分50分)。张某考试总分为315分,与教育部划定的分数线335分差20分,且四科考试中只有政治一科没有过线。
“政治客观题满分50分,根据考试后的估分,我至少应该拿到30多分吧,要不是这个,我肯定能考上。”张某说。
考试成绩公布后,张某多次到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学院和河南省高招办交涉,均未得到明确答复。目前,河南财经学院及全国各高校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已结束,张某今年已丧失了读研究生的机会。
张某说,她为了备考2007年研究生考试,夜以继日,废寝忘食,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财力,并希望以此来改变自己的命运。这三家单位没有认真执行教育部下发的《2007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管理规定实施细则》等文件,才导致她的答题卡丢失,影响了她的考试成绩,从而使她丧失了今年读研究生的机会。
张某将河南农业大学、河南财经学院以及河南省高招办告上法庭,向三被告索赔精神抚慰金3万元。“不过,即使我胜诉了又能怎样,我今年读研究生的机会已经失去了,精神抚慰金能补偿这个机会吗?”
昨天下午,记者获悉,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