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8年起,硕士研究生全国统一入学考试农学门类初试科目和内容将进行调整。省考院提醒考生,改革力度较大,考生应提前做好相关准备,并及时向所报考的招生单位咨询有关政策。
调整后,初试科目的总分为500分,其中政治理论和外国语各100分,另两门基础课各150分。调整后的初试科目为4门,即政治理论、外国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
其中,农学门类公共基础设数学和化学两个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也可由考生经招生单位同意后从中任选。农学学科基础综合按动植物类学科群(含18个二级学科)和农学门类其它学科(含16个二级学科)分设考试科目,动植物类学科群各学科设置动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植物生理学与生物化学科目,由招生单位从中选定;其它学科由招生单位自定科目,考查范围须至少涵盖相关学科专业本科教学阶段两门主干课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