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全国研究生考试所有考生网上统一报名于10日全面开始,并持续至31日结束;现场确认时间为11月10日至14日。黑龙江省共设立19个报考点接受考生报考,考生可根据各自实际情况选择报考点。
据悉,由于部分高校应届毕业生已于9月中旬参加网上预报名,预报名与正式报名同样有效,因此有关部门提醒,已报名考生无需再重复报名,未报名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尽早上网登录报名,逾期不再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2008年全国研究生考试初试将于明年1月19日至20日进行。按规定,全国统考初试的政治理论及数学、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除外)、俄语、日语、教育学专业基础综合、心理学专业基础综合、历史学基础、西医综合、中医综合等科目的考试大纲由教育部制订并由教育部统一命题,其他科目由招生单位自行组织命题。农学门类公共基础、农学学科基础综合实行联合命题,考试大纲由教育部考试中心和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学会农林工作委员会制订。复试一般在明年5月上旬前结束,复试时间、地点、科目、方式由招生单位自定。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成绩。
在全面网报期间,考生可于每天9时至22时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http://yz.chsi.com.cn;教育网网址:http://yz.chsi.cn)的网上报名系统进行报名。11月10日至14日考生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和网上报名的报名号到我省招考办指定的报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并进行缴费、照相。推荐免试生在10月31日前凭推荐学校所在省级招办发放的校验码在网上填写报名信息,并与其他考生同期到现场确认报名信息。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荐免试生不得再报名参加统考,否则将取消推荐免试生资格列为统考生。
招考部门强调,黑龙江省报考点将在报考前公布本考点所能接纳考生的最大容量,实际报考人数如果超过考点承受能力,超出的考生将被调整到其他考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