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报评论专栏作者 熊丙奇
从2007年起,全国硕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中,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大部分学科专业,初试的专业基础综合科目实行统一命题。据了解,之所以进行这样的调整,主要出于以下目的:一是保证考试公平,二是增加考试安全,三是减少考试成本。但是,经过两年的改革尝试,这种做法的负面影响已经呈现。
一是学校的招生自主权严重受损。按教育部2007年的规定,教育学、历史学、医学三个学科门类的初试科目一律调整为三门,大部分实行全国统一命题。高校在初试中的自主权降为“零”,即使考虑复试,高校拥有的自主权也不过30%。由于初试成绩是复试的前置条件(复试是从初试中按录取计划的120%左右确定人选),事实上,高校在录取以上三个学科门类的研究生时,自主空间十分有限。
二是考生的应试倾向十分严重,高分低能现象很普遍。以上调整给考生最为直接的信号就是,努力考好统考三门,便能成功考研。于是,一些早有考研打算的学生,便围绕统考三门进行准备,而各种针对专业基础统考的试题、练习与培训,进一步加重了应试的倾向。其直接结果便是,不少初试分数高的学生,综合素质却不一定高,招生单位的导师在面试时难以在初试中找到满意的、合适的学生。
过去多年来的教育改革,一直在朝增加高校招生自主权的方向进行努力。2003年,教育部在研究生招生改革方面进行了诸多改革,一是科目改革。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0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政治理论,非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的英语、俄语、日语,工学、经济学各专业及管理学中部分专业的数学,西医综合和中医综合考试由教育部组织统一命题。按照这样的考试科目安排与考试成绩,对于要考数学的考生来说,在初试中,政治英语数学共计350分,专业课150分,专业课在初试中对考生的影响权重占30%;对于不考数学的同学,政治英语共计200分,专业课是300分,专业课的影响权重占60%。也就是说,由国家统一命题与学校自行命题相结合的方式,对大多数学科的研究生招生来说,高校初试中拥有的自主权为60%。
二是逐步突出学校复试的招生录取中的作用,教育部明确要求,加大复试权重,扩大学校自主权,更全面地对考生进行考查,提高新生质量。如果高校录取是按初试和复试成绩7:3加权综合,那么,对大多数学科的研究生招生来说,高校在研究生招生中拥有的自主权为72%(对于考数学的专业,自主权为51%)。三是教育部还允许34所高校可自定复试分数线。
教育部2003年出台的研究生招生规定,被认为是进一步扩大了研究生招生单位的招生自主权,这是符合教育改革的要求的。而2007年的规定,则收回了高校的自主权,不利于高校自主选拔优秀人才进行培养。实行国家统一命题,可能对近年来一些学校自行命题中出现的本校学生考试具有优势,专业课考试漏题现象时有发生,各高校无法确保考试安全,以及命题质量参差不齐等等问题,有一定的防范作用,但是,这相对高校自主权来说,是“因噎废食”之举。
事实上,解决以上这些问题,恰恰需要高校拥有招生自主权,只有高校拥有自主权,才能对自己的办学质量和办学品牌负责。少量的自主权与不具备自主权,会使高校无法确保人才培养质量,也能很容易推脱人才培养质量责任。因此,我们建议,要从遵守法律角度与发展教育角度出发,恢复高校的自行命题权。事实上,在发达国家,研究生招生根本就没有统一的笔试,而是各校完全自主招生。
另外,必须加强阳光招生。专业课由高校自行命题,之所以会出现各种问题,与高校行政力量的干预与缺乏监督有密切关系。在构建研究生培养导师资助制的同时,大学应该把研究生招生权交给导师,由导师决定研究生招生,同时,透明整个招生过程,公示所有招生学生的名单及可以公布的不涉及隐私的一切资料,供大家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