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8年研究生考试考场查询
招考办通告
请考生自重自爱,自觉遵守考场规则,任何考试违规舞弊行为将被取消考试成绩或考试资格,记入个人诚信档案,通报考生所在单位。并请注意:
1、考试全过程实行电子监控及手机探测,使用新型身份证识别仪,严格查处携带及使用通讯设备、手机、无线耳机以及冒名顶替等违纪行为。
2.考生须凭准考证、有效身份证件进场参加考试。迟到15分钟不得进场。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考试结束前30分钟。
3、考生不得携带任何书刊、报纸、稿纸、资料、通讯工具(手机、寻呼机、无线耳机及其他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或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产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进入考场。
4.考生须携带2B铅笔、蓝(黑)色字迹的笔、铅笔和橡皮、拆封试题袋用的小刀片、胶水、绘图仪器等文具参加考试。招生院校自命题科目请按招生单位在准考证上注明的要求携带考试用具。5、统考及联考科目除农学类《化学》(代码315)科目允许使用科学计算器外,其他科目不允许使用计算器,否则视为违规。
6.严禁将试卷、答题卡、答题纸、草稿纸等带出试室。
7、请考生自觉维护考场的校园环境卫生。
深圳市招考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