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南昌讯记者黄小路报道:记者26日获悉,我省物价部门日前核定了我省三所高校部分新专业的收费标准。
据了解,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复,江西财大取得会计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资格,江西师大取得在职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资格。结合我省原部分研究生收费标准,本着收支平衡,所有收入都源于教学用途为原则,省发改委同意上述两所大学向申请硕士学位的研究生收取培养费。收取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含报名费、资格审查费、学位论文课程指导费、答辩费及管理费等费用)。同时,要求高校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学费、住宿费按学年收取,不得跨学年预收。
此外,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合作举办法庭科学专科学历教育项目。根据我省高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大专学历层次收费核定原则,省发改委同意江西公安专科学校与英国西英格兰大学合作举办司法鉴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1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