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做好2007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录取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7]79号)文精神及相关专业学位委员会发布的指导分数线,结合我校实际考试情况,经校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我校2007年在职法律硕士、MPA、MBA、MPAcc复试分数线如下:
一、法律硕士
专业综合、英语两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72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4分。政治理论成绩不记入复试总分但不低于60分。
二、MPA
综合知识、英语、公共管理基础三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92分,且综合知识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0分,公共管理基础单科成绩不低于75分。政治理论成绩不记入复试总分但不低于60分。
三、MBA
综合能力、英语两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87分,且综合能力单科成绩不低于122分,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55分。政治理论成绩不记入复试总分但不低于60分。
四、MPAcc
综合知识、英语、财务会计三科联考总成绩不低于176分,且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45分。政治理论成绩不记入复试总分但不低于6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