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及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关于做好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的通知》(学位中心[2008]31号)的规定,2008年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全国联考于10月25日、26日进行。我区考点的考务工作由我办负责组织。现就2008年全国联考我区报名工作的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试时间及安排
2008年全国联考于10月25、26日进行。各学位类别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见附件1。
二、报名
报考者于2008年7月1日至16日期间内需先登录广西教育厅网站(www.gxedu.gov.cn)填写、提交报名信息。然后在7月18日至21日到考生本人选定的现场报名点缴纳报名考试费、照相、确认报名信息、领取《非全日制攻读硕士学位全国统一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及违规处理规则》。只进行网上报名未到指定现场报名点办理照相等相关手续的,本次报名无效。具体报名程序及要求详见附件2。
我区2008年全国联考设3个考点,分别为广西大学、广西师范大学、广西医科大学,其具体地址及联系电话见附件3。
三、其他事宜
(一)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04]2839号)精神,2008年全国联考按每人每科80元标准收取报名考试费。
(二)对考生是否符合报考有关学位类别的条件的审查,由招生单位组织,在录取前进行。报考者本人填写《2008年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报考资格审查表》(可在报告院校获取或在“学位中心”主页下载,网址为:www.cdgdc.edu.cn/scb.zip),贴本人近期二吋免冠照片1张,由考生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在其照片上加盖公章,并对其所填写的内容进行审查确认,填写推荐意见。由考生将资格审查表、相关学历、学位证书一并交报考单位研究生院(处、部)进行资格审查。对于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的考生,招生单位不予录取,责任由考生自负。
(三)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入学考试实行全国联考。具体考试科目请与报考单位联系。有关招收各专业学位的具体事宜各考生可登陆教育部网站(www.moe.edu.cn/edoas/website18/siju_xuewei.jsp)查阅国务院学位办《关于2008年招收在职人员攻读硕士学位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08]33号)文件。有关招生单位会在7月10日前在本校网站公布有关专业课、专业基础课、专业知识课的考试信息。
(四)考生可于9月1日后在广西教育厅网站(www.gxedu.gov.cn)下载准考证。考生凭此准考证到考点换正式加盖我办公章的准考证。报考者在报名过程中有何问题可在网上报名系统留言板上提出,我们将给予及时答复。
附件:一、2008年全国联考考试科目及时间安排
二、2008年全国联考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三、2008年全国联考广西考区报名时间安排及地点
广西壮族自治区学位委员会办公室
二○○八年六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