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讯 昨天,记者从教育部获悉,教育部和国家发改委联合下发《关于编制2009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通知》指出,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比上年增长5%左右安排,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按比上年增长1.7%安排。
通知要求,重点支持《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重点领域及其优先主题,包括能源、信息、生物、海洋、航天、新材料、先进制造业等前沿技术和基础学科相关专业的招生;坚决限制毕业生就业压力大、社会需求不足的学科和专业的招生规模。
通知强调,2009年研究生招生计划安排,要继续坚持与招生单位科研经费、师资力量等培养条件相挂钩,招生规模增量部分全部安排为国家计划。地方政府应加大对所属高校研究生教育事业经费的投入,不断提高地方所属高校研究生招生规模中国家计划所占比例。(记者:谢绮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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