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促进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
政策公告17日公布。国家对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和中小企业就业、应征入伍、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特教岗位等国家基层项目,参加国家、地方重大科研项目以及家庭困难的五类大学毕业生将分别给予各种优惠政策。这是教育部首次以公告的形式,宣传告知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2009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将达611万人。
根据这一政策,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当“村官”,服务期满后报考硕士研究生可加10分。此外,登记失业并自主创业的,可申请5万元小额担保贷款。
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到中西部地区就业:对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的,给予生活补贴,按规定参加社会保险。项目服务期满并考核合格的,报考硕士研究生初试总分加10分,高职(高专)学生可免试入读成人本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