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服务单位需要,经过批准后服务期可延长一年;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条件的毕业生,经组织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昨天我市出台了“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后的12条相关
政策,鼓励“三支一扶”大学生在农村基层建功立业。
优秀学生可直接聘用
根据政策规定,两年服务期满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因原服务单位需要,根据本人意愿,经推荐报青岛市“三支一扶”办公室批准,服务期可延长一年,相关待遇不变。延长期满后仍需在农村基层继续工作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可由原服务单位和本人申报,经批准,在基层工作时间可再延长3年,相关待遇不变。
“三支一扶”计划涉及的区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时,应划出一定比例,按专业要求定向招聘满最低服务年限且仍在“三支一扶”岗位的大学生。对在服务期内连续两年考核优秀,在农村基层“三支一扶”工作满6年,且历年考核等次在合格以上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在事业单位招聘时,经推荐及批准,可直接聘用。连续两年考核合格,本人自愿且具备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选聘条件的“三支一扶”大学生,经组织推荐可转为选聘对象。
考公考研可加分
记者了解到,满两年服务期,经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3年内报考我市县级以上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加4分;报考乡镇机关公务员的,在笔试总分中加8分;参加设区的市、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5分;参加县、乡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笔试成绩加10分。参加“三支一扶”前已考取研究生且保留入学资格的,服务期满后恢复学籍入学;服务期满后3年内报考省属院校研究生的,在初试总分中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在农村服务期满一年以后,可依据国家相关政策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评审或考试,其基层工作年限可计入从事专业技术岗位工作年限。
创业可获优惠条件
根据新政策,“三支一扶”大学生就业后,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当地社会保险,其服务年限计算工龄、社会保险缴费年限。我市鼓励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大学生多形式创业,两年内自主创业的,对设办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不设注册资本的限制,设办有限公司的可以分期认缴,无异议的房屋权属可以免交房屋权属证明,免除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费用。
对于服务期满暂未就业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户口可转入入学前户籍所在地,也可落入服务单位所在区市人才交流服务中心集体户。服务期间,“三支一扶”大学生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各区市 “三支一扶”办公室和服务单位负责对服务期满“三支一扶”大学生进行全面考核。其中,列入优秀等次的人数不得超过考核人数的20%。
“三支一扶”毕业生选拔70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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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根据安排,我市今年将安排500万元专项资金,从应届高校毕业生中选拔700名“三支一扶”毕业生,到基层从事相关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