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3日,华东政法大学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联合开展的第四期研究生“法律助理”项目启动仪式在华东政法大学长宁校区召开。上海20家各级法院
政治部领导出席了启动仪式。会议结束后,经过选拔、培训的100名研究生“准法官”赴法院进行为期4个月的实践。
就业前大演练 提高面试能力
当前,就业形势严峻,毕业生的工作能力、工作准备却多有不足,更加大了毕业生的就业难度。“法律助理项目”模拟招聘工作的流程,安排了筛选简历、选拔考试、无领导小组面试、单独面试等环节,使研究生提前体验了找工作的氛围,了解找工作的程序,提高了面试能力。“法律助理项目”最终从300名报名者确定了100名研究生“法律助理”,竞争程度也颇有几分壮烈。
“准法官”进法院 提高工作能力
“法律助理”项目有别于一般的见习与实习,研究生“法律助理”不停留于一般性的事务工作,而是完全参与到案件审理之中,如庭前阅卷、归纳争议焦点、旁听庭审、起草裁判文书、开展审判实践与理论研究等。“真刀真枪”的“上岗”,完全按照法院的纪律规定行事,协助法官处理工作。多年的实践证明,经过“法律助理”项目的锤炼,研究生的为人处世、业务能力、工作作风都有极大的提高。
多方共赢 意义深远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陈忠仪表示,研究生“法律助理”既减轻了法官的工作负担,让法官能一心一意的“坐堂审案”,弥补了法院系统案多人少的问题;通过项目,法院也提前发现了一批优秀的苗子,对干部队伍建设提供了后备人才储备库的作用。与此同时,他认为,法院和法学院联手培养优秀法律人才,对于整个法官职业化甚至司法体制改革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