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大学和北京师范大学发布的2010年硕士研究生
招生简章明确规定,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此前,北师大2009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规定的报考条件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其中并没有特别针对党校学历的规定。
而中国人民大学则在2006年以来的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中,已经明确了党校学历除中央党校成人教育学院本科学历外,其余党校学历不能报考。
1995年7月,原国家教委在《关于重申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学历的复函》中指出,党校学历不应等同于国民教育系列学历,不作为报考国民教育系列专科升本科和研究生教育的学历依据。
而去年9月,中共中央颁布实施《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条例》,将此前《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党校学历可以享受同等国民教育的有关待遇”的规定删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