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教育讯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招处公布重庆市关于11月10日至14日现场网报信息确认的通知,全文如下:
广大考生:
根据教育部和我办的规定,所有欲在重庆地区报考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单位硕士生的考生(含推荐免试生、农村教育硕士生)均须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考试点进行现场确认网报信息,并缴费和照相。
1.报考点现场确认时间:2009年11月10日至11月14日
2.现场确认地点:
考生直接到网报时自己按有关要求选定的报名考试点办理确认网报信息、缴费和照相。
3.确认程序
(1)考生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限“居民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军校学员证”)、学历证书(已毕业的考生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同等学历报考持毕业证书或结业证书;普通高校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即网上报名成功后系统显示的9位数字报名号),由报考点工作人员核对,考生确认本人网报信息;需特别注意的是: 根据教育部规定,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所以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现场确认时,必须携带毕业证书到现场确认。
(2)考生按规定交纳报考费;报考经费:根据渝价[2004]636号文件规定,研究生招生报名考试费170元(含电子摄像费10元);推荐免试生报名费每生100元(考生办理报考手续交纳报考费后,不退报考费)。研究生复试费每生每项50元,研究生复试项目各招生单位必须严格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设置。
(3)报考点按规定采集考生本人图像信息。
4、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在现有工作流程中,报考点只对考生有效身份证件及非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进行核对,不再对考生报考资格进行全面审核,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改由招生单位在复试中进行。因此,凡不具备报考资格而参加报名者,造成遗留问题考生自行负责。
重庆市大学中专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高招处
二OO九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