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型研究生缩招是权宜之计还是长远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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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型研究生缩招是权宜之计还是长远趋势

  教育部日前下发的《关于做好2010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工作的通知》中的一项招生政策调整引起了专家和公众的关注。“各具有专业学位授权的招生单位应以2009年为基数按5%—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调减出的部分全部用于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

  有人认为,这是为了缓解目前我国应届毕业生就业压力不得已的做法;也有人主张,此举为遵循高等教育,尤其是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战略举措。降低学术型研究生的招生比例,到底是权宜之计,还是长远趋势?

  应不应该调?

  解决人才供需的不对称

  教育部有关负责人介绍,我国目前在校硕士研究生中,有17%攻读的是专业学位,而美国的硕士研究生中70%是应用型。上个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由于特殊的时代背景,我国学术人才严重断档,当时招收研究生,主要是为了培养高校教师和科研人员。随着时代的发展,对研究生的需求早已不再那么单一,做出调整显然非常必要。

  在国外,研究生通常用“postgraduate”来表述,从字面理解,指的是在本科后进行专业学习。但在国内,高校的研究生培养被理解为培养专业领域的学术研究人才。在研究生培养上“重学术学位,轻专业学位”,这种理念直接造成了目前学术型研究生培养过剩,而由于学术型研究生的专业与社会需求的不对接,又使研究生的就业压力很大。

  南开大学副校长、研究生院院长佟家栋认为,此次调整不同类型研究生的招收比例,是具有长远考虑、遵循研究生教育发展规律的改革之措。

  佟家栋介绍,我国研究生教育改革目前仍处于进行中,主要涉及两个方面,一是科学型即学术型人才培养朝着更精、更好的方向发展;二是加强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减少科学学位即学术型人才的培养数量,扩大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数量, 做出这种结构性的调整,是为了解决社会需求和高校人才供给的不对称,这是未来我国高校研究生教育和改革的大方向。

  近些年来,我国一些高校已经开始进行从研究型人才培养向专业型人才培养方向调整的尝试,南开大学在科学学位研究生当中分设科学研究型方向和科学应用型方向的分类培养模式,就是从研究型人才培养向专业型人才培养的稳妥过渡之举。

  调到多少合适?

  专业型人才占60%是方向

  佟家栋介绍,既然是结构型调整,不可能一步到位,必定是一个渐进性的过程,我国高校将来的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比例可以朝60%的方向努力。

  中央教育科学研究所研究员储朝晖说,长久以来,我国对学术研究型人才和应用型人才没有界定清楚,很多人以为研究生培养就一定是培养研究型人才,实际上,包括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在内的一些高校,很多专业设置都是应用型人才的培养方向。

  但储朝晖同时认为,5%—10%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的比例是基于什么考虑和调研做出的,是否应该全国统一按照这个比例,仍值得商榷。因为各个省和地区的高等教育水平有所不同,人才需求也有所不同,各个高校的专业设置、研究方向及专长也各有不同,一刀切地按照统一的比例来减少学术型招生人数有不尽合理之处。

  怎样调才到位?

  很多配套工作要跟上

  不少专家认为,研究生教育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比例上的调整仅仅是迈出第一步,还有很多配套工作需要做。研究生教育方向的调整不能仅仅是招生比例的调整,更多的是研究生整个培养过程当中的调整,比如最重要的就是师资结构,增加了专业型人才的培养规模和比例,就要有足够的,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导师来指导他们。

  据佟家栋介绍,目前,南开大学就尝试双导师制度,聘请在应用部门,如政府、企业工作过,有大量实践经验的人员给学生们担任导师,同时,尽量让相对缺乏实践经验的老师们参与实践活动,从而调整师资结构,以适应专业型人才培养的需要。此外,佟家栋还强调说,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不仅涉及招生制度,还涉及收费制度,这就应该更多地考虑人的培养方向、学生的需求,从而更好地面向社会的需求。

  专业型人才的培养除了师资力量的配套之外,还需要资金的投入、设备的配套等。储朝晖认为,专业型人才的培养可能会比学术型人才的培养需要国家做更多的投入。目前,教育部的通知当中并没有相关内容,尚显单薄。此外,储朝晖强调,目前,无论是高校,还是公众,普遍对应用型人才培养不够重视,比如,法学硕士和法律硕士,前者属于学术研究型人才,后者属于专业型人才,前者在高校内部、社会公众中都更为人所接受,教育学硕士和教育硕士,也面临类似情况。因此,应用型人才的培养,尚需国家、高校、社会的进一步重视。

  学术学位 专业学位(延伸阅读)

  学术学位按学科设立,以学术研究为导向,偏重理论和研究,培养大学教师和科研机构的研究人员;而专业学位以专业实践为导向,重视实践和应用,培养在专业和专门技术上受到正规的、高水平训练的高层次人才。

  专业学位教育的突出特点是学术性与职业性紧密结合,获得专业学位的人,主要不是从事学术研究,而是从事具有明显职业背景的工作,如工程师、医师、教师、律师、会计师等。我国目前专业学位共有18类、19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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