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未对英语(论坛)六级没过而不授予硕士学位是否违法作出判决,当事人不服将上诉
安徽商报曾独家连续报道的英语(论坛)没过六级,学校不授硕士学位,状告母校一案近日有了一审结果,蚌埠市蚌山区法院确认被告安徽财经大学具体行政行为程序违法。对此结果,将母校告上法庭的小田告诉记者:由于法院未对英语六级没过学校不授予硕士学位是否违法作出判决,他将上诉。
◎法院:
“学校未书面通知程序”是违法的
蚌埠市蚌山区法院审理查明:2006年,小田考入安徽财经大学攻读经济法学硕士研究生(论坛)
学位,就读期间,小田通过了学校规定的全部学位课程考试且课程合格。2006年~2008年,小田多次参加英语六级考试,均未达到总分710分的60%即426分。2006年5月18日,小田向校研究生(论坛)
部递交了一份《毕业论文答辩申请》,申请毕业论文答辩。由于该校规定英语六级不过,不符合申请硕士学位条件,小田不得不在申请书上写明自己放弃硕士学位申请。2009年6月22日,安徽财经大学学位委员会全票同意小田毕业,不授予硕士学位。之后,安徽财经大学向小田颁发了毕业证书并口头告知由于小田英语六级没过,不授予硕士学位。对此,一审法院认为:安徽财经大学应该从充分保障当事人权益的原则出发,作出书面不授予小田硕士学位的决定,并应该直接向小田宣布、送达,允许小田提出申辩意见。安徽财经大学没有照此原则办理,忽视小田的申辩权利,这样的行政行为不具合法性。据此判决:安徽财经大学不授予小田硕士学位的具体行政行为违法。
◎当事人:
不服判决将上诉
由于法院的审理及判决并没有涉及学校将英语六级成绩与学位挂钩的做法是否违法,所以一审法院判决对小田的意义并不大,也没有解决公众所关心的学校将英语六级成绩与学位挂钩这一做法到底是否违法这一核心问题。对此,小田告诉记者:他要上诉,他希望法院能从实体上确认学校的行政行为违法。记者也将继续关注此案进展。(丁艳孔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