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北京大学获悉,2005年起,北京大学将在社会科学学部全面推行硕士研究生学制改革。
自北大经济学院和光华管理学院首先将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年限调整为2年后,2005年起,包括心理学系、新闻与传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法学院(除法律硕士)、信息管理系、政府管理学院、马克思主 义学院在内的社会科学各院系,硕士研究生的基本学习年限由3年改为2年,文史哲以及大部分理科院系仍保持3年不变。
北大的博士研究生学制继续按照“4-5-3”的模式进行,即博士生的基本学习年限为4年,本科起点直博生基本学习年限为5年,硕博连读生进入博士生培养阶段后的基本学习年限为3年。此外,北大研究生招生还放宽了对年龄的要求,即硕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0周岁,博士研究生一般不超过45周岁,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