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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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发布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指导意见

  200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已进入复试阶段。目前约40万考生正在走进高等学校参加复试,接受高校最后的选择。今年与以往不同,在复试工作开始之前,教育部召开了2006年度全国研究生招生工作会议,并下发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这是教育部首次出台的复试工作专项文件,是研究生招生制度的一项重要改革,在推进复试工作科学性、公平性方面都向前迈出了重大的步伐。广大考生和社会也十分关心关注着这一过程如何体现科学与公平。借此机会,向大家介绍一下今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有关情况。

  研招与高考不同,主要由两部分组成:初试加复试。初试是由国家组织的统一考试;复试是由招生单位组织的以面试为主的考试考察。这是一种初试与复试相结合,统考与单独考试相结合的选拔制度,是由研究生招生工作特性所决定的。实践证明,这样一个制度符合研究生选拔规律,也符合我国国情。

  近年来,研招工作也面临着一些新情况和问题,由于种种因素的影响,一些地方形成了重初试成绩,轻复试考察的状况,在某种程度上助长了部分考生片面追求初试成绩的倾向。因此,部分考生入学后不适应研究生学习生活,显现出科研素质缺乏和能力不强,影响后续研究生培养质量。同时,新的形势发展也对我们改革和完善这一制度提出了新要求:

  一是进一步适应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的需要。我国正处于建设创新型国家的关键时期,不久前,胡锦涛总书记在全国科技大会上指出:“源源不断地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的具有蓬勃创新精神的科技人才,直接关系到我国科技事业的前途,直接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在创新型国家建设的进程中,研究生教育的地位更加突出,责任更加重大,使命也更加崇高。我们努力的方向和主要任务就是要选拔和培养一大批具有蓬勃创新精神和能力的科技创新人才。

  二是进一步适应引导好本科素质教育需要。研究生招生考试一定意义上对本科教学具有导向作用,每年有近40%的本科生要加入考研大军,因此,要发挥积极的引导作用,使本科教育既全面提高学生素质,又充分发展学生个性特长。避免一些学校把大量教学时间用于考研辅导,避免一些学生把大量学习时间用于应对考试。

  三是进一步适应扩大招生单位自主权的需要。相对于本科教育而言,研究生教育特点是在更加专门高深的学术领域里,学生在导师的直接指导下,主要通过自学和研究的方式来完成学业的过程,这一更加个性化特征决定了选拔要更多地体现因材施考。因此,研招的改革,要进一步扩大学校自主权,赋予学术团队和指导教师更多的权力和责任,除了必要的知识考核外,还要更多地尊重导师的意见,尊重教授群体的意见。

  四是进一步适应维护好国家考试公平性的需要。公平公正是国家教育考试的生命线,但是当前社会诚信体系和法制环境不健全、不完善,不正之风和不法分子的干扰,使维护好公平公正成为研究生招生制度建设长期的艰巨的任务。

  正是在这样的形势和背景下,教育部下发了《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文件着眼于新形势下的研究生招生制度建设,全面、系统、科学地规范了研究生复试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加强了复试制度建设。①强化了复试的地位、作用,明确“复试是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生源质量的基础环节”;②扩大了复试权重,首次明确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30%-50%;③明确了实施复试工作的权力、责任主体和管理职责:招生单位全面负责,校院二级管理,导师、专家集体考查。

  二是形成了更加科学的考核体系。①专业考试内容突出重点,重在考察学生专业素质、发展潜力、创新精神和能力(而初试则考察学生专业基本理论、知识、技能和分析、解决问题的一般能力);②考察的范围更加全面,不仅是专业素质,而且包括文化素养、思想品德(如事业心、社会责任感、诚实守信等等);③考试的形式、方法根据学科特点更加多样化,如笔试、面试、实验、心理测试等。

  三是强化了创新人才选拔机制。①在原则规定上强调了“突出对学生创新精神和能力等方面的考察”;②在具体操作规定上,明确“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复试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四是强化了程序公平,管理严格。①国家对一些重要的复试环节作出规范性要求,如每生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成员一般不少于5人等;②明确学校实行三公开:即复试要求公开,办法公开,结果公开;③要求招生单位统一制订导师、专家遴选和工作规范,并对所有人员进行政策、业务和纪律培训,使每一个人明确评判标准、规则、程序和纪律。

  五是加强监督保障。①实行考场监察和巡视制度,进行全程、全面、有效的监督;②保证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广泛接受考生、社会监督;③实行复议制度,对投诉和申诉问题经调查属实,招生单位要组织复议;④对违纪违规人员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目前,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各招生单位正在紧张有序地组织复试工作,一些学校如北大等34所自主确定分数线的招生单位已经完成。总体上看,考生、招生单位、社会是满意的。

  今后研招改革坚持的方向是,既要遵照研究生招生规律,不拘一格选拔拔尖创新人才,又要确保公平公正,要努力实现二者的统一。为此,我认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加快两个建设:一是制度本身的建设,不断改革和完善,增强人才选拔的科学性和公平性;二是社会环境的建设,形成更加有利于科学、公正选拔人才的社会观念,新闻界朋友要积极引导社会,使各界对研招改革给予更多的理解和支持。只有良好的社会环境,教育改革才能不断前进,而这个前进将是国家民族之福,千家万户之福。

  (摘自教育部2006年第8次新闻发布会散发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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