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记者从沈阳市招考办获悉,2007年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将于1月20日至21日举行,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在1月22日进行。从1月9日开始,考生可向报名时所在的区招考办咨询考点学校名称、考点学校地址、考场和座位号编排情况等信息,也可于1月9日至19日登录沈阳招生考试网(http://www.syzsks.com)查询。沈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就考试注意事项和考试纪律向广大考生发出特别提示。
▲带好考试必需证件和考试用品
考生凭准考证和居民身份证(军人凭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参加考试。
考生应携带必需的文具,如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铅笔、橡皮、绘图仪器,或准考证上注明的所需携带的用具参加考试。如准考证上注明需使用计算器的,考生可使用无字典存储和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否则一律视为不需使用计算器。
▲掌握好时间,不要迟到、早退
1月20日、1月21日考试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00;1月22日考试时间为8:30-14:30。
考试第一天第一科,考生需提前20分钟到达考点,由学校统一组织进入考场;其他各科考试需在考前10分钟自行进入考场,并注意按轮换后的座位号位置就座。不到规定开考时间,考生不得拆启试题。
考试进行15分钟后,迟到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进行60分钟后,考生方可交卷离开考场。
▲按照试卷规定方式答题
答题时,考生应用蓝(黑)色字迹钢笔、圆珠笔或签字笔,涂写答题卡须使用2B铅笔,不得使用涂改液。除统考、联考科目外,考生均须使用省招考办统一印制的答题纸答题,在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非统考科目考试时间超过3小时的,考生须按招生单位要求自备答题纸和绘图用具。
考生不得把试卷、答题纸、草稿纸带出考场,否则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规定,取消该科目考试成绩。
▲牢记考试应急特服电话
考生在考试期间,如遇找不到考点学校、记不清考场和考试时间或其他跟考试有关的应急求助事情,可使用辽宁移动134-139号段手机(神州行用户除外)拨打96130考试应急特服电话,市招考办的工作人员会及时给您提供应急服务。
据了解,为维持考试纪律,沈阳市继续实行"双轮换制"和"双向监督制",即每考一科考生轮换一次座位,监考教师轮换一个考场;同时利用"电子眼"对考点、考场联网监控,实行网上巡考。考试期间,所有考场将全部使用移动通信信号屏蔽器,严格查处考点外部人员利用无线通讯手段与考场内考生共同作弊的行为。考生考试时如有携带通讯工具进入考场、雇人代考或为他人替考,或有其他违纪舞弊行为的,招考部门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将考生违规行为通报给招生单位和考生的用人单位。
招考办提醒考生,对于不法分子通过手机信息、互联网等方式发布并传播的所谓"出售研考试题"、"充当枪手"之类的信息,要提高警惕,谨防上当受骗,避免受到误导并蒙受不必要的损失。市监督举报电话为228532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