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我是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然后选择了攻读“农村教育硕士”,目前在四川省一国家级贫困县的一个镇中学任教。因为家庭和学业的缘故(现在还没有毕业),无法偿还完即将到期的国家助学贷款(大学期间所贷),想问问这种情况,教育部有没有政策上的倾斜?
答复:你是2004年毕业的大学生,根据有关规定,应在毕业后第一年开始偿还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四年内还清贷款本息。从你反映的情况看,你目前所读的是“3+1+1”模式的在职硕士,你贷款的偿还以及期限,目前没有相应的政策倾斜。如果你确实因经济困难而无法在贷款合同期内全部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可向经办银行申请延期,经办银行根据相关规定决定是否延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