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理工大学0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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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理工大学07年考研复试录取实施办法

一、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实行学校、学院二级管理模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制定我校复试规则,确定各学科复试基本要求,设立校复试巡查小组;招生学院(以下简称学院)负责制定本学院的具体复试办法并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备案、组织考生复试。

二、学院对拟录取的考生必须进行复试,复试合格方可录取。

三、复试实行差额复试,学院根据我校复试分数的基本要求,对于统考、单考和MBA联考考生,原则上不超过120%确定复试名单,强军计划考生达到基本复试分数线即可参加复试。

四、学院须成立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小组、资格审查小组。工作组实行组长负责制。

五、资格审查

考生报考资格的审查工作必须在复试前由资格审查小组完成,资格审查小组应认真审查考生的下述材料,并在考生资格审查及复试情况记录表上填写相应内容。

1.统考考生:①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情况登记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②准考证;③《复试通知书》;④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应届本科毕业生交验学生证);⑤在校历年学习成绩表(须加盖教务或人事部门公章)。

2.同等学力考生:除上述1中材料外还需①在国家核心刊物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一篇以上的学术论文的原件(需收取复印件);②获得国家承认的大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大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或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

3.单独考试考生:除1中材料外,本科毕业生还需①学士学位证书原件;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归档);③满足本科毕业四年或四年以上;硕士或博士毕业还需①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原件;②两封专家推荐信(需归档);③满足研究生毕业两年或两年以上。

4.MBA联考考生:除1中材料外,毕业时间还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①本科毕业3年或3年以上;②专科毕业5年或5年以上;③硕士毕业2年或2年以上。

5.申请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的考生:除1中材料外,还需《北京理工大学2007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6.国防生:除1中材料外,还须填写①《国防生报考研究生审批表》并经军队主管部门同意;②《北京理工大学2007年保留硕士研究生入学资格申请表》(由考生自行从网上下载)。

六、复试基本内容、形式及具体要求

1.复试内容(不含MBA联考)包括以下三部分,复试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学院需按照以下要求对考生组织复试: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50分、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知识笔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40%,笔试时间2小时。

(3)综合面试(含人文素养测试)

总分100分,其中必须含人文素养测试环节。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MBA联考考生的复试包括以下四部分,复试最终成绩为百分制,具体要求如下:

(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

外语听力50分、口语测试50分,共占复试成绩的20%,

(2)专业知识笔试

总分100分,占复试成绩的25%,笔试时间2小时。

(3)政治理论笔试,总分100分,时间3小时。政治理论成绩占复试成绩的15%。

(4)综合面试(含人文素养测试)

总分100分,其中必须含人文素养测试环节。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40%,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如个别学科需单独对考生进行实验技能考核,则实验技能考核的成绩可包含在综合面试或专业知识笔试成绩中,二者的总分不变。计算机学科的上机测试可视同专业知识笔试,但上机测试时间应在2小时左右。

同等学力考生(不含MBA 联考)须加试两门本科阶段主干课程。

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的复试工作在全国统一报名前已经完成。

资格返回研究生在确定录取资格的当年已进行过复试,入学当年不再进行复试。

七、复试权重及成绩计算:

复试权重是指考生复试成绩占考生总成绩的比重,复试权重30%。

考生 (不含MBA联考)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5)×30%

MBA联考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70%+(复试成绩×3)×30%

拟录取考生的名单及录取类别的确定应严格依据总成绩在相应学科排名确定。

八、录取

1.参加全国统一考试的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定向或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其中现役军人和国防生只能录取为定向或委托培养研究生,“软件工程硕士”专业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2.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原工作单位委托培养研究生。

3.参加“MBA联考”的考生只能录取为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研究生。

4. 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成绩不合格者(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MBA考生加试政治理论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九、调剂录取

原则上所有专业均不接收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考生

报考本校且统考科目相同的考生,可申请调剂到校内同一学科门类相近专业,并按照调剂专业的复试要求进行复试,我校原则上不允许跨学科门类调剂。

未被我校录取的但已符合教育部调剂要求的考生,可于教育部复试分数线下达后申请向校外调剂。

单独考试、强军计划考生不允许进行调剂。

未达到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MBA联考复试基本要求的考生不允许调剂。MBA联考考生不得调剂到其他学科专业,未参加MBA联考的考生亦不得调剂到工商管理硕士专业。

十、体检

体检在新生入学时统一进行,由校医院组织。体检合格者方可注册,取得学籍,体检不合格者按照有关学籍管理规定执行。

十一、加强管理,严肃纪律

1.录取工作要坚持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坚持正常的审批手续,严格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选拔人才。

2.坚决抵制乱招生、徇私舞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招生录取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追究其相关责任,以维护招生纪律的严肃性和确保研究生录取的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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