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正文 浙江工商大学获准为法硕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2007〕28号《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浙江工商大学申请设立的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点已于2007年5月22日获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成为浙江省3所拥有法律硕士专业学位培养权的高校之一。
法律硕士学位是具有特定法律职业背景的专业学位。其目标是培养具有社会主义法制理念、德才兼备、高层次的复合型、实务型法律专门人才。该学位获得者应掌握基本的法学基础理论和较宽广的法律实务知识,能够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外语和计算机等方面的知识,独立地从事法律实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