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正文 上海大学获批法律硕士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2007年5月22日,国务院学位办下发的《关于批准新增法律硕士等类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的通知(学位办[2007]28号)》精神,我校成为新的一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单位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