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考研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您现在的位置: 考博信息网 >> 文章中心 >> 新闻资讯 >> 正文 教育部门:考研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考研试卷库
教育部门:考研准考证使用期间不得涂改

2012年考研大幕即将拉开。1月7日至1月8日,众多考生将要参加2012年全国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初试,个别超过3小时的考试科目将在1月9日进行。

今年,教育部门首次要求考生准考证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初试并公布成绩后,学校要根据区域不同确定考生参加复试的基本分数要求,过线考生将参加高校组织的复试。在2012年考研中,这一复试资格区域范围进行调整,将之前的全国分一、二、三区调整为全国分一、二区,原一、二区合并为现在的一区,原三区变为现在的二区。其中,山东省在一区内。

另外,2012年考研中首次明确规定复试审查要求。为防止替考等违规现象发生,复试前考生的有效身份证件等报名材料原件及资格将被严格审查,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复试。

考博咨询QQ 135255883 考研咨询QQ 33455802 邮箱:customer_service@kaoboinfo.com
考博信息网 版权所有 © kaoboinfo.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声明:本网站尊重并保护知识产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我们转载或引用的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通知我们,我们会及时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