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军医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详情如下:
第二军医大学2012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及复试办法
各位考生:
我校2012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已经确定,现将分数线、复试工作安排和要求通知如下,请考生务必仔细阅读并遵照执行。
今年我校不邮寄书面复试通知书,复试以此通知公告为准,除军校应届本科生外,其余达到我校复试分数线的考生均参加复试。请考生互相转告。
一、复试分数线
执行教育部A类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即:
(一)法学:单科≥42分(满分为150分的科目≥63分)、总分≥315分;
(二)教育学:单科≥40分(满分为300分的科目≥120分)、总分≥300分;
(三)理学:单科≥38分(满分为150分科目≥57分)、总分≥290分;
(四)医学(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单科≥38分(满分为300分科目≥114分)、总分≥295分;
(五)专业学位:临床医学硕士、口腔医学硕士、公共卫生硕士、护理硕士和药学硕士等专业学位复试分数线同医学门类。
军队在职干部考生符合上述分数线者参加复试,符合总部研究生招生政策者将通过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通知复试。
上线一志愿考生全部参加复试。(军校应届生复试名单由干部处另行通知)
二、复试时间与安排: 点击查看详情
三、要求与注意事项
1、考生必须按规定时间报到,逾期视为放弃复试资格;
报考联合培养单位的考生请注意报到地点。
2、复试报到时携带以下证件和材料:
①身份审核和培养类型确定须查验的材料,包括:
必须携带准考证、身份证(军官证、文职干部证)原件和复印件1份;
如已获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英语四级证书)、医师资格证书和执业医师证书,必须携带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②外校应届毕业生须携带学员(生)证和学校教学培养部门的在学证明。
③可携带其他证明个人培训经历和学术水平的论文等材料。
④须参加硕士体检的考生,带近期一寸免冠半身照片一张。
3、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大专毕业满两年的考生、成人高校应届生以及没有学士学位的往届生)考生须参加相应专业科目加试。加试科目请考生阅读本网站《复试管理办法》后选择,并在4月13日前报我校研招办(021-81870842,lzydreamof@163.com)。未选择的考生,我校将指定考试科目。
4、硕士考生统一组织体检,军校应届本科生不参加。
5、逾期不报到者,上述资料不齐备或与报名时提供资料不符者取消复试资格。
6、复试内容及形式见《第二军医大学研究生复试管理办法》(本网站招生政策栏目)。
7、药学(含药学硕士)、护理学(含护理硕士)、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含公共卫生硕士中卫生事业管理方向)在学校范围内统一组织复试,分别由药学系、护理系和卫勤系牵头组织。
8、上线地方应届本科生可申请入伍(根据初试成绩和个人意愿在复试时提出申请),入伍对象地方应届本科生毕业院校必须为普通高等学校统招二批本科以上录取的应届毕业生(不含独立学院、专升本、专接本以及规定学制内未完成学业人员),且获得学士学位,年龄不超过26岁,报考理学门类(07)的必须为“211工程”院校”,同时提交个人申请,复试时提交“××××年××省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名册”并加盖本科院校公章。
9、根据目前我校生源情况,不接收校外调剂生,请勿来电来访。
附:校属各培养单位教务科或训练办公室联系电话
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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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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训练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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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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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0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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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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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0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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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海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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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30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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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征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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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85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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肝胆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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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5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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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学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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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1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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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医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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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1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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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勤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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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1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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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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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1-81871488